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想幸福,要結婚?
萬sir
2012年6月21日

你有想過結婚可以帶來幸福嗎?

根據Diener在1984年的定義,「幸福感」是對個人生活質素的一種主觀評價,簡單來說就是生活的滿意程度。美國密西根州立大學(Michigan State University)的研究員就對幸福感進行研究,並在近期發表研究報告。他們利用過去18年(1991-2008年)英國家庭的資料進行分析,研究生活中四種重大事件對幸福感的影響,包括結婚、第一個小孩出生、喪偶及失業。研究結果顯示,研究對象在結婚的頭一年幸福感比他們未婚時提高,而往後的日子幸福感雖然下降,不過仍然比未婚時高。此外,當第一個小孩出生,研究對象的幸福感亦提高,不過效果很短暫,之後與未有小孩時期沒甚兩樣。喪偶的幸福感則在短期內驟降,雖然稍後略有回升,但負面影響仍然持續。失業對研究對象的幸福感同樣有負面的影響,不過當失業結束時,幸福感就回升至未失業前的水平。

從研究報告所見,若你想感到幸福,可選擇結婚,因為研究顯示已婚的比未婚的感到幸福,至少頭一年你會感到特別的幸福。至於往後的日子如果你想如報告一樣仍然比未婚前感到幸福,在結婚前你要確定你不會離婚,或你要努力去經營婚姻,因為進行婚姻研究的對象都仍然在已婚的狀態。至於有些人感到婚姻漸漸褪色,以為到了某個階段就要轉變一下,令婚姻再添色彩,於是考慮生小朋友,這個研究報告便破除了這個迷思。小朋友出生後的頭一年你或會再次感到幸福,不過當日子過去,幸福感下降至未有小朋友前的水平時,而那個水平由於已經在正常以下,你就會以為連最後一個「方法」你都嘗試了,仍然不奏效,於是整個家庭好像突然變成一個悲哀,你更感無望、無奈及沮喪,於是家庭便看似成為你的負擔,子女好像是你的負累,原本活潑可愛的小孩頓成無辜的犧牲品。

正所謂「食得鹹魚抵得渴」,儘管從婚姻中可以得到幸福的感覺,可是也要預備有可能因喪偶而感到不幸福,而且是持續性的。看來,守獨身似乎也不錯,至少幸福感可以一直維持同一水平(研究指出由於年紀影響生活的滿意程度會稍微下降)而不用經歷那種因喪偶而帶來的持續性不幸福感,也不需經歷情緒上的起伏。不過沒有人因為可以預測吃過面前的美饌後會拉肚子而不吃、更沒想過婚後美女可以變成野獸、勤奮健碩的牛可以變成一頭懶洋洋的肥豬的。因此,面對婚姻美好的憧憬,總有人不惜一切想要脫離單身的狀況。

似乎只有工作最有情有義,因為只要你肯付出就會有所收穫;工作亦是最無情無義,因為研究指出當你失去它時你會感到不幸福,可是當你再次擁有它時它又不會為你加添額外的歡樂,帶來額外的幸福感。有些人在婚姻失意時將注意力集中在工作上,期望保留著這份僅有的幸福感,卻沒想過這份幸福感也有機會隨時失去。

究竟幸福感應該怎樣建立?你認為呢?